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障礙者在桃園遇到公車司機拒載、不使用低地板和降低車身及辱罵等情事,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呢?〉

轉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57719810922411&set=a.756888974338828.1073741844.100000531965534&type=1


請記住以下幾點:
一、 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記下乘坐是哪一家客運公司。
二、 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記下車牌號碼。
三、 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記下司機姓名。
四、 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記下搭車的時間與地點。
五、 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記下要申訴的原因、過程、結果。(越詳細越好。)

請向以下機關申訴:
一、 桃園縣政府信箱
https://bossmail.tycg.gov.tw/chiefmail/citpost.html
二、桃園縣內請撥免費電話1999專線。
三、公車、計程車服務申訴專線0800-518-666 
四、交通局公共運輸科上班時間03-3322101分機6855亦也撥03-3323255
引用: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3&parentpath=0
五、總統府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六、交通部部長信箱
引用:http://www.motc.gov.tw/ch/main.jsp?prg=..%2Fap%2Fmailbox.jsp&maintitle=部長%28民意%29信箱
七、交通部申訴專線:0800-231-161
引用: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068&parentpath=0%2C8
八、公路總局監理及大客車投訴專線:0800-231-035
引用: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068&parentpath=0%2C8

辱罵情事,可依中華民國刑法提起告訴,請用屬於自己的方式,拍攝有利之照片,錄下影片或聲音;亦可請路人、友人或乘客留下聯絡方式,以便出庭作證(越詳細越好):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引用: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刑法

以上供您參閱,謝謝!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聚會》101年12月16日

召集兄弟姐妹們,我們在12月16日(星期日)am:07:00~pm:18:00前往南崁高級中學 ( 演藝廳 ) 桃園縣蘆竹鄉仁愛路二段1號發海報,用自己的方式闡述自立生活,進而增加認同者成為發起人或者桃園自立生協會會員,自發性的,早、中、晚餐及交通費得自付呦!歡迎大家踴躍參加,當然想要高歌一曲的,那就請您逕自報名,謝謝!http://marvelous9711.blogspot.tw/

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

我自兩年前就獨自一個人生活於社區 / 范金富


我自兩年前就獨自一個人生活於社區中,過著跟一般人一樣的生活,有人問我為什麼要自己一個人在外面住,不是有機構可以住嗎?那裡至少有人照顧你,我就回他說:住機構要錢吔,而且是沒有個人的時間和空間,都是幫你安排得好好的,比較不自由,這樣的生活,就跟坐牢沒什麼兩樣,要是你,你會要過這種生活嗎?

我們就只有兩種選擇:待在原生家庭和機構,真的是這樣嗎?錯,其實我們還有另一種選擇:自立生活!!我們一樣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人權,我們只是肢體比較不一樣,但我們的思想跟一般人是一樣的,也想要去工作,逛街,買東西,看電影,聽演唱會,到KTV高歌一曲,交男女朋友,結婚生子,去館子吃飯,喝下午茶等等,但就因為我們不方便就要我們被迫不能且不行做這些一般人可以做的事!!

但只要透過一種”個人助理”的服務,這些以前連想都不要想的事都可以一一的實現,就算你是重度的障礙者,只要透過他們的協助,可以去過著跟一般人一樣的生活,且是由使用者自己來做決定的,這跟”居家服務員”是不一樣的,居服員只限於家裡,不包括外出等等,而個人助理是全面性且在合法的範圍裡協助使用者,個人助理就好比是使用者的手跟腳,而且是尊重使用者的自主權!!

我覺得我現在的生活和以前不一樣的地方是在:比較有自己的空間,可以安排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要去那裡就去那裡,那裡有好吃的,就去吃,偶爾跟朋友去KTV唱歌,喝酒聊天,打電動,上網聊天等等,這是跟以前不一樣的地方,而且每天過著很充實和喜樂!!

朋友們,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唯有自己動起來,才是王道,我們要把需求說出來,讓政府知道我們的需求是什麼,進而要求政府改善,政府不改善,我們就要去爭取,我們不要再漠不關心了,我們並沒有障礙,而是外在環境造成我們的障礙!!


專業的個人助理做最完美的解析 / Silvia Su

我們的夥伴問到何謂自立生活?為什麼要自立生活?我們與一般的自立生活不一樣,是那裡不一樣呢?
由專業的個人助理做最完美的解析:
Silvia Su :嗯!我可以用講得講出有什麼不一樣?一般都是照顧啊!

個助是協助,我們是尊重使用者的意見;所以從頭到尾完成那件事都是用使用者想做的方式去做的就像洗澡,家人就幫妳洗好或居服幫妳洗好就是好了。可是如果請個助,妳可以決定從哪裡先洗,怎麼洗,洗多久是要泡澡還是淋浴,全是自己決定這就是不同吧!

感謝小婷精彩的解說!

「人生,永遠都有選擇」 / Laa Li

經由在下請託,專業個人助理對自立生活的看法:
「人生,永遠都有選擇」,這是我之前上課聽過的一句話,但把這句話套用在身障者身上,他們的選擇的確比我們一般人少很多;我們好手好腳,可以想吃飯就吃飯,就睡覺就睡覺,想跟朋友出去就出去;但身障者並沒有這樣的選擇,我曾以為理所當然的「自由」和「選擇」,但在他們身上並非如此;這是我當個人助理前從來沒想過的事情。

身障者也是一般人,他們也渴望自由,渴望有選擇的能力,也想過著平凡人的生活。在當了個人助理後,我發現每位個人助理就像是蕭煌奇的歌「你是我的眼」一樣,透過我們的雙手,我們的眼睛,身障者也可以有一樣選擇的權利,過著跟一般人一樣的生活,這是份很有意義的工作,我很高興我當初正確的選擇;因為我不但在助人的同時,也讓我對「人生」有了另一種體驗,讓我更加珍惜我的人生,我的家人,我的時間。

非常感謝大哥的分享,這位個人助理經常在訊息中與我分享心靈上的知識,是學識豐厚的帥氣男子。





我對生活看法 / 俊維

我對生活看法:
看見朋友們談自立生活看法,早在10年前,靠著當時只有十六歲讀高職夜校的大妹一同體驗過了。想起那時只是為了出去而出去,就毅然付出行動。

我們那時怎麼做的呢?其實,完全要靠我大妹的幫助才有可能,因為那時只有普通在普通的輪椅,我還記得是和堂姐借錢買的,價錢二千五百元,我們都很清楚,在外生存是要有經濟支持的吧!所以,我們倆人就去網咖,那時候的「網咖」被大人命名為:「不良常所。」

一開始妹妹推著我進去,其實我們都很害怕,後來我就在網路尋找勞委會職業訓練,隔了一天妹妹推著

我去新竹客運搭公車,可是公車有很高又很斗的階梯,我根本上不去,只好請乘客幫忙抱上去,然後在把輪椅拉上去,到了中壢,用推的到目的地,之後報名埴資料,只花一個小時就完成了,但我們來返的路程卻要半天。



之後,因為我要在中壢職業訓練,心想每天都要坐公車來返,那會瘋掉,所以,我們請求一位爺爺,那時他住平填某一處公寓二樓,與爺爺說明後就讓我們住啦!但是,我的妹妹很辛苦的,不論天氣好壞,辛苦地推著我從中壢職訓到二樓公寓往返二個月。隔了一年,我妹也存一年的打工費,我就鼓起勇氣投了人力銀行,那時學壢是國中畢,經過幾次面試,終於在中壢一家網路公司應用我了,我們倆就在公司付近租了套房,為期只有十天的自立生活,在這家公司還不錯,同事們很照顧我,不論餵我吃飯或帶我去上廁所都很樂意,但因某些原因,我就無法做了。我那時,回到家,就要求家人上高職夜校,也很幸運的遇到很好的同學、老師才能快樂完成學業,



對於,接觸自立生活的朋友們都認為非得要離開原生家庭,我個人是不太認同,因為家人的過份關心,久了會變成限制的感覺,在我沒買電動輪椅的時候,也是很想搬出來、自立生活;但是有了電動輪椅之後,我反而想法大不同。因為,我可以自由的坐著復康或者台鐵到達想要去的地方,一開始家人也是不放心讓我獨自出去,但憑借著我三寸不爛之舌說服家人,更用行動證明,我能平安出門、安全回家;現在我要去那,根本沒人會說什麼,說實在話,我對於個人助理在旁,沒有特別喜歡,那跟我家人在旁照顧有什麼不同,但有時候卻實有很有需要人在陪幫忙,這種心情真是復雜。一個人住是很孤獨又寂寞的,每天都像機器人一樣工作付房租、個人助理費用及生活開銷,那種的自立生活,我不想要。



我心中的自立生活,是想要買一部可以讓電動輪椅進入方便又改造適合我的汔車,我可以自由自在開著車在前往心中的樂園,居家服務幫我洗澡、整理家務,個人助理陪同出遊及研討會;這樣不但可以減輕家人的壓力及滿足自己的需求,才是我最美的生活。


 


 

說到”自立生活” / 范金富

說到”自立生活”第一個想到的是自立自強,什麼事都自己來-----經濟上的自立,找到一份好工作養活自己,因為是障礙者所以應該要比其他人更有用、更優秀,這是一般的傳統觀念.

我接觸到這個觀念的時間是在去年,那時的我什麼都沒有,學弟阿文就問我,要不要試看看自立生活?我就回好啊,我就報了自立生活種子培訓營,認識了君潔,抒帆,棋銘等新活力的夥伴,大家就把他們得到的經驗和經歷毫無保留的傾囊相授,讓學員們得到新觀念.

我想,我當初決定自己一個人出來住,家人也極力的反對,擔心這,擔心那,尤其是最疼我的二姐,她也說了狠話,但也不能動搖我堅決的決心,家人一度對我很不諒解,不跟我聯絡,我就告訴自己: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怨不得人.現在二姐變成支持我走這條路的最大助力.

剛剛開始的生活真的很難過常常因為吃不飽而餓肚子,還好有好友,學弟的相助,我就是始終不跟家人求援,不想讓他們說你看,當初我們的反對是對的,現在的我,獨力生活在社區裡,過著跟一般人一樣的生活.

我想說的是,我們並沒有障礙,障礙是外在的環境和因素造成的,我們跟一般人沒什麼不一樣的,我們一樣有權利過跟一般人一樣的生活,走出來吧!!夥伴!!